溝通方式
  1. 本公司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實際參與列席董事會,獨立董事與公司財務主管、稽核主管及會計師皆能隨時聯繫,透過董事會提供建議,紀錄於會議記錄。
  2.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會議,就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外部稽核之查核意見等議題進行充分溝通及作成紀錄。
  3.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內部稽核主管於完成稽核報告後,定期於次月交付審計委員會審閱,並於董事會議例行報告;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並審查公司內控、內稽運作情形及公司自行檢查之結果,定期審核財務表冊,並出具審查報告。
  4. 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出席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內部稽核於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稽核人員訓練及內外部稽核查核意見及改善情形等。
  5. 審計委員查閱稽核報告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以電子郵件、來電或適當方式詢問稽核主管或告知辦理。
  6. 稽核單位應每月追蹤稽核報告有關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之改善情形及執行進度,按季作成追蹤報告呈送各審計委員。
  7. 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就本公司財務狀況及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之查核情形單獨向審計委員(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會計師應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8.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與審計委員(獨立董事)可透過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以及稽核單位定期提供之稽核報告,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及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可透過各種報告及各式管道(電話、電子郵件、視訊會議等)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進行良好溝通。